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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10 | 英风千古----多多承德游之参观董存瑞烈士陵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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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原计划这日的下午去磬锤峰(棒槌山)国家级森林公园,据说它是承德的一个制高点,可以俯视全城。但是当天天空下起了大雨,担心山路太滑,出于安全考虑,我们临时改去了隆化县的董存瑞烈士陵园。

  隆化,位于今天河北省北部、辽宁省的西部。在解放战争时期,这里属于热河省,是热河首府承德北部的重要屏障。承德以清帝避暑山庄闻名于世,清代皇家围猎场在承德北的围场,从承德出发至围场,必经隆化。这条道路也是从平北地区通向东北乃至察哈尔的重要通道,有辽西第二走廊之称。因为地理位置重要,在解放战争时期,就成为国共两军争夺的一个重要城镇。

  董存瑞烈士陵园,位于隆化县城西北的苔山脚下伊逊河东岸,董存瑞烈士就是在解放军攻打隆化战役中牺牲的家喻户晓的英雄。1948年5月25日董存瑞牺牲后,东北人民解放军第11纵队党委发出悼念董存瑞的决定:追认董存瑞为纵队战斗英雄、模范共产党员;命名董存瑞生前所在班为“董存瑞班”;7月10日,冀热察行署决定:“为纪念收复隆化战斗中英勇顽强自我牺牲的人民英雄董存瑞同志,特决定隆化中学改称存瑞中学,以志永垂。”1950年9月,全国战斗英雄、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决定:追认董存瑞为全国战斗英雄、模范共产党员。为了纪念全国战斗英雄员董存瑞,隆化人民于1954年开始修建董存瑞烈士陵园,经1957年、1960年两次扩建,现占地面积7.1万平方米,是全国以烈士名字命名的陵园中是占地面积最大的。

  烈士陵园大门中间横额上是肖克将军为陵园题写的园名"董存瑞烈士陵园"。牌楼两侧是董存瑞烈士碑亭和革命烈士碑亭,以及董存瑞烈士和革命烈士两座纪念馆。

    在亭、馆间两条对角线交点上,是翠柏簇拥的董存瑞烈士塑像。这座铜像高4.1米,英雄身着军装,昂首挺胸,左手高擎炸药包,右手紧握拉开的导火索,再现了英雄炸敌堡瞬间的伟岸形象,体现出英雄视死如归的大无畏英雄气概。

  大门左边这八块碑,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标志碑。董存瑞烈士陵园于1996年被国家教委、民政部、文化部、国家文物局、共青团中央、解放军总政治部命名并向全国中小学推荐的百个爱国教育基地,1997年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爱国教育示范基地。

    椭圆形的纪念广场中央耸立着高耸入云的董存瑞烈士纪念碑。碑体正面镶嵌的汉白玉碑心石上,镌刻着朱德同志的亲笔题词“舍身为国,永垂不朽”八个金色大字。纪念碑正面顶端是一颗光芒四射的五角金星,象征着英雄的革命精神与山河共存,永远照耀后人。

  陵园建筑是严整的对称结构,东西各有一座题词碑廊,建于1998年。为纪念董存瑞烈士英勇牺牲50周年,让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以及省部军级以上领导、社会知名人士的题词发挥更大教育作用而修建的。题词碑廊高4米,总长48米,共计47块阴文镌刻名人题词,东廊24块碑,西廊23块,这些题词和烈士陵园为其他建筑有机结合,更生动和形象地讴歌了英雄的一生。让人们受到政治上的启迪,同时得到了艺术的熏陶。

  董存瑞烈士陵墓位于陵园主轴线的最后,它是一座象征性的棺墓。虽然英雄的辉煌化为金星,但是,隆化人民怀着对烈士的崇敬心情,依照当地风俗习惯为他修建了陵墓,57年做了一个四尺长的棺材,在选好的楠木上用朱砂写下“以此木代替烈士遗骨”藏于棺内,烈士墓也曾进行了迁移,但是当时做的棺材和楠木从未更换过,现在就存放在墓内的棺木里。每年的清明节期间,来自北京、承德、赤峰等地的中小学生都来为英雄扫墓,举行纪念活动。那时,围绕着烈士墓的苍松翠柏上挂满了各种小白花,寄托着人们对英雄的深深地怀念。

  董存瑞烈士纪念馆是陵园,陈列着英雄事迹图片、油画、遗物;党和国家领导人、知名人士为英雄题写的诗、词;重要的文献资料;有关文艺作品及反映在1948年隆化攻坚战的电动沙盘,从而生动地展现了董存瑞烈士战斗一生的光辉历程。馆内有三个展厅:序幕厅、事迹厅、隆化攻坚战斗沙盘厅。

这张董存瑞的半身像是从当年日本人发的良民证上复制下来的

这张董存瑞的半身像是当时他送给一个战友做纪念的

    董存瑞,1929年生,河北省怀来县人。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。当过儿童团长,13岁时,曾机智地掩护区委书记躲过侵华日军的追捕,被誉为“抗日小英雄”。1945年7月参加八路军。后任某部六班班长。194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他军事技术过硬,作战机智勇敢,在一次战斗中只身俘敌10余人。先后立大功3次、小功4次,获3枚“勇敢奖章”、1枚“毛泽东奖章”。1948年5月25日,我军攻打隆化城的战斗打响。董存瑞所在连队担负攻击国民党守军防御重点隆化中学的任务。他任爆破组组长,带领战友接连炸毁4座炮楼、5座碉堡,胜利完成了规定的任务。连队随即发起冲锋,突然遭敌一隐蔽的桥型暗堡猛烈火力的封锁。部队受阻于开阔地带,二班、四班接连两次对暗堡爆破均未成功。董存瑞挺身而出,向连长请战:“我是共产党员,请准许我去!”毅然抱起炸药包,冲向暗堡,前进中左腿负伤,顽强坚持冲至桥下。由于桥型暗堡距地面超过身高,两头桥台又无法放置炸药包。危急关头,他毅然决然地用左手托起炸药包,右手拉燃导火索,高喊:“为了新中国,冲啊!”碉堡被炸毁,董存瑞以自己的生命为部队开辟了前进的道路,年仅19岁。

  在陵园外西南,是当年董存瑞炸毁的敌桥型暗堡处,也就是董存瑞烈士牺牲地址,经过2002年的建设,现已复原。这是根据史料和健在的见证老人提供的情况,通过工程设计人员实地考察,按原桥型暗堡形状、方向复原,并为再现解放隆化部分战场而设计施工建成的。是来者必去的一个地方。

    然而,革命英烈董存瑞壮烈牺牲前手托炸药包的形象,这个影响了几代人的英雄的画像,竟然上了广州某医院结石治疗中心的宣传册,而且炸药包还被换成了一块结石!这份恶搞英雄的广告宣传册名为《生活伴侣》,是一份路边免费派送的刊物。在刊物的第23页下方该院结石治疗中心的广告上,解放战争中著名的战斗英雄董存瑞手托一块巨大的结石。

  更让人都没有想到的是,小学课本里学了半个世纪的“董存瑞舍身炸碉堡”的事迹,如今却遭到了质疑。2006年4月,《大众电影》杂志第8期以《〈董存瑞〉:“真实”创造的经典》为题刊登了署名为沙丹的文章,介绍了导演郭维讲述电影《董存瑞》的创作过程。文章中写道:“在真实中,董存瑞死后并没有立即被评为烈士,仅仅是通知家人他牺牲了。更重要的是,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,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……战斗结束后,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,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。”另外,在中央电视台制作出版的《电影传奇———董存瑞》中,导演郭维讲“郅振标(顺义)是真正跟着董存瑞冲上去了。但董存瑞冲到碉堡前头后,他找不着他了。以后怎么知道、确定他是托着炸药包炸的呢?就来了一些军事专家,因为谁炸的不知道……”因此,有人怀疑这一英雄壮举完全是“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”。
  
  此言一出,舆论大哗:半个世纪来人们熟知的英雄,千千万万青年崇敬的偶像,怎么瞬间功夫就生出此等疑窦来?到底是历史有误还是有人凭空造出的事端?此时,几位耄耋老者拍案而起,以当年亲眼所见英雄壮举的铁的事实,给谬误邪说的制造者当头棒喝。这些老者,都是当时与董存瑞并肩战斗的战友,他们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,希望制定“中华英杰保护法”。“有了相关的法律、法规,一旦再发生在新闻、艺术、文学、影视等作品中出现对中华英雄的侮辱、诽谤、歪曲、否定、诋毁时,人们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和恶搞者对话。”
  
  回头想想,这件事还真让人有几分担心:假如没有董存瑞的战友们站出来说话,或者说此事发生在许多年以后,这些作为董存瑞战友的老者已经作古,那么“董存瑞炸碉堡”的故事岂不又成了一桩历史疑案?那时我们面对英雄的画像说英雄故事,怕是会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。

   细作分析,董存瑞遭遇的“尴尬”并非孤立事件。近些年来,有两种倾向很值得人们关注。一种是以研究历史为名,一些人打着“消解权威”、“颠覆传统”、“解构英雄”的旗号,以敢于质疑和重新解释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为能事,随意地凭主观猜想弄出些诸多是非来,让广大读者一头雾水,无所适从。在这股浊浪中,连鲁迅、岳飞这样被誉为民族魂和英雄化身的大人物也未被放过,都被纳入了“消解”的范围。与此相反,鲁迅的同胞兄弟在政治上与鲁迅南辕北辙的没有骨气的文人周作人,却一再受到一些人的追捧,著作被出了一部又一部,被社会称为“周作人现象”。又如那个力主投降、残害岳飞的奸相秦桧,却有人嫌他在岳飞庙的雕像跪的时间太长了,要让他站起来,给他立一尊“挺直了腰杆”的雕像。如此等等,这些以“颠覆传统”为能事,是非混淆,美丑不辨的事,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忧虑,因为它已经触及了我们这个民族的道德底线。

  与此类似的另一种现象更应特别值得关注,那就是用娱乐形式调侃英雄。有的人不讲社会效果,追求“娱乐至上”,随意歪曲已深入人心的艺术形象,随意拆解经典作品,用一些不良的文化炒作使谬误流传,贻害百姓。前一段,引起社会公愤的网络无底线“恶搞”就是鲜明例证。“恶搞”不过是网络时代一种新兴的取乐形式,但“恶搞”过了“道德”这个底线,则难免会犯众怒。此类“恶搞”的段子中,电影《闪闪的红星》中的小英雄潘冬子变成了整日作梦挣大钱的地产巨商之子。他与恶霸胡汉三的斗争,也被搞成“参赛歌手”与“评委”之间脑筋急转弯的游戏。如此者,电影《铁道游击队》的游击队员也倍受“蹂躏”,被恶搞成满嘴脏话的“参赛歌手”,那个为人熟知的勇士大队长刘洪竟被说成是“谁不知道你和坐台小姐熟啊”之类的低俗之人。还有,《林海雪原》中的杨子荣,《沙家浜》中的阿庆嫂,这些文学的经典人物形象,在其他形式的改编中,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害。此等不良炒作,极大地败坏了社会文化氛围,是对英雄和先烈的极大不敬。不论从历史角度歪曲还是用娱乐形式丑化,损害的是我们的道德传统,伤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感情。
  
  娱乐从来都是有“底线”的,不是什么都可以调侃,什么都可以戏弄的。真善美、假恶丑,历来泾渭分明。颠倒黑白,指鹿为马,在任何一个国度,任何一个民族,都是不能允许的。众所周知,在法国,圣女贞德是法兰西民族的英雄,对她调侃打诨被视为违背道德的极端行为;在印度,甘地是圣雄,老百姓把对他指手画脚视为犯罪;在美国,马丁·路德·金是反抗种族压迫的无畏战士,对其有不敬之词会遭到美国民众的痛斥。同样道理,在中国革命史上产生的无数个像董存瑞、黄继光那样的英雄,也受到我们全社会的尊崇,他们身上具有的献身精神,体现的是我们民族的道德传统,对他们的不敬,同样应被看作是对我们民族精神的亵渎。不论他是历史上真正的英雄,还是根据生活原型塑造的艺术形象,都潜移默化为一种精神品格,理所当然地应被视为我们的道德楷模。应该指出的是,当一些不良风气把消遣和娱乐奉为第一宗旨时,一些追名逐利者,常常在娱乐圈里“发掘”材料,在茶楼酒肆“激发”灵感,在流行时尚中“附会”思想,这些人的常用手法,便是拿英雄“开涮”,拿经典“说事”,在他们看来,用这些为人熟知的人物故事,最容易制造“轰动效应”,也最容易迎合“市场”,追求到所谓的“点击率”。殊不知,在他毫不费力地收取名利的同时,却搅乱了大众的视听判断,也降低了他自身的道德品位。

  时下,我们提倡解放思想、更新观念,并不是就可以任意胡说八道,甚至颠倒是非、混淆黑白、胡作非为。任何事情都应该有个规矩和限度,否则,我们的思想解放、观念更新很可能沦落到被世人嘲讽和耻笑的地步。如果说胡戈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》《鸟笼山剿匪记》之类的恶搞,还只是一种游戏和对现实中某些现实的不满进行的发泄的话,那恶搞英雄则是在拆除历史正义之墙,当这座墙真的被拆得哪一天坍塌的时候,网络甚至社会就不再是英雄的江湖。一个不尊重英雄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民族,试想一个为国抛头颅、撒热血、为国捐躯的人民英雄,可以任意被某些人甚至国家的媒体给以贬低、侮辱和诋毁,以后谁还愿意当英雄、做英雄?!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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